目錄服務


綱目的擴充準則
不管您使用什麼方法來擴充綱目,都要遵循下列準則:

1. 查看預設綱目中是否定義了您可使用的物件類別、屬性或語法,而無需再新增一個。

2. 不要定義多個儲存相同資訊類型的屬性。而要新增一個屬性,並在多重結構化物件類別所使用的輔助物件類別中定義此屬性。

3. 不要編輯現存的綱目元素。例如,不要從現存的物件類別中移除屬性,或新增屬性到現存的物件類別中。只要確定無人使用,您就可以刪除不再需要的自訂物件類別。

4. 如果可能,建立屬性定義為選用而非必要的物件類別,使綱目具有彈性。

5. 擴充綱目後,請配置對新綱目元素的 LDAP 存取權。例如,如果您要匿名 LDAP 使用者存取新的屬性,請確定您啟動了屬性的匿名存取權。

擴充現存的物件類別

您在預設綱目中新增屬性到物件類別的方式,須視此屬性是否也應套用到另一個物件類別而定。如果屬性僅套用到一個物件類別,請新增此屬性到新結構化物件類別,並自您要擴充的物件類別繼承新物件類別。例如,若要擴充預設綱目一部份的物件類別 A,請新增屬性到新結構化物件類別 B,並定義物件類別 B 自 A 繼承。

如果屬性將套用到多個結構化物件類別,請新增它們到一個新的輔助物件類別,然後新增輔助物件類別到將使用此屬性的每個結構化物件類別。

例如,假設您要新增相同的屬性到物件類別 A 及 B (都是預設綱目的一部份)。新增屬性到新的輔助物件類別 C,然後新增 C 到 A 及 B。

附註 若要新增新的項目類型到目錄,通常要建立自頂層繼承的新結構化物件類別。

為您的組織註冊物件 ID (OID)

當您使用「IBM Lotus Domino LDAP 綱目」資料庫新增元素至綱目時,必須指定此元素的 OID。若要執行此動作,您的組織應擁有用來作為您為綱目元素指定之所有 OID 根目錄的註冊 OID 字首。OID 是指定給綱目元素的唯一一串數字。例如,在 Domino 綱目中,為 dominoPerson 物件類別指定了下列 OID:


已註冊的 OID 字首從下列其中一個數字開始:
這個數字之後緊接著一串可唯一辨識組織的數字。

當您建立綱目元素時,請給它指定為您組織註冊的 OID 字首,之後緊接著唯一識別綱目中之元素的其他數字。

如需 OID 的相關資訊或索取您組織的字首,請至 IANA (Internet Assigned Numbers Authority) 網站。

相關主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