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業 | 注意事項 |
設定使用者的資料庫 ACL 及需要存取的伺服器 | 如果您計劃製作資料庫抄本,請確定資料庫 ACL 列出了包含抄本的每一個伺服器之名稱。如果資料庫使用角色,則為每一個伺服器指定所有角色。
如果在將原始資料庫複製到伺服器之前指定了 ACL 設定,則為您自己指定原始資料庫上的「管理員」權限。否則,您就沒有新副本的「管理員」權限。 |
確定已正確設定伺服器 ACL | 如果在伺服器 ACL 中沒有適當權限,則使用者及伺服器無法存取該伺服器上的資料庫。 |
確認「Domino 名錄」包含所需的「群組」文件 | 在資料庫 ACL 中新增「群組」名稱前,先在「IBM Lotus Domino 名錄」中建立「群組」文件。如果您必須建立「群組」,請確定「群組」文件在將資料庫複製到伺服器之前進行抄寫。 |
將新資料庫複製到伺服器 | 考慮伺服器磁碟空間、拓蹼及網路通訊協定。若要將資料庫置於叢集上,則需考慮叢集資源。 |
確認資料庫是否會在「開啟應用程式」對話方框中顯示 | 資料庫設計者設計資料庫時,通常會從「開啟應用程式」內所顯示的清單中,移除已完成資料庫的資料庫標題,以確認資料庫標題會顯示在「開啟應用程式」對話方框中。 |
決定哪些伺服器要求資料庫抄本,然後建立抄本 | 若要做此決定,請考慮資料庫的用途及大小、需要存取資料庫的使用者的數量及位置,以及伺服器之間現有的抄寫排程。 |
確認已為抄寫啟用「Domino 名錄」中的「伺服器」文件 | 依預設已為抄寫啟用「伺服器」文件,但為避免產生任何問題,請驗證此項目。 |
建立或編輯「連線」文件 | 如果數個伺服器有一個資料庫的抄本,請確定已設定所有必要的「連接」文件以便執行抄寫。 |
設定抄寫排程 | 考慮使用者的位置、時區,以及資料庫更新的頻率。 |
作業 | 注意事項 |
建立「關於本應用程式」及「使用此應用程式」文件 | 在「關於本資料庫」文件中提供資料庫管理員的名稱、電話號碼及電子郵件地址。在「使用此應用程式」文件中提供應用程式的相關資訊。
如需相關資訊,請參閱 IBM Lotus Domino Designer Help。 |
建立資料庫的索引 | 如果使用者需要搜尋資料庫中的資訊,則建立資料庫的全文索引。如果您在將資料庫的新副本或抄本複製到伺服器前建立索引,則索引設定也適用於該新的副本或抄本。 |
配送加密金鑰 | 如果資料庫設計包括加密欄位,則將加密金鑰配送給使用者。
如需相關資訊,請參閱 Domino Designer Help。 |
建立「收件資料庫」文件 | 如果將資料庫設計為接收郵件,則您必須在「Domino 名錄」中建立「收件資料庫」文件。 |
在資料庫目錄中列出資料庫 | 依預設,除郵件資料庫以外的所有資料庫都會在資料庫型錄的預設視圖中列出。您可以新增種類,以控制資料庫在型錄視圖中的顯示方式,並協助使用者縮小網域搜尋的範圍。 |
在資料庫圖書館中發行資料庫 | 為使用者在一或多個伺服器上建立已選取資料庫的圖書館。 |
簽認資料庫 | 簽認資料庫,即為它提供簽名。例如,執行此動作,以便「執行控制清單」(ECL) 可以評估簽名。 |
將資料庫新增到網域索引 | 如果應用程式資料庫的用途廣泛,請在「網域索引」中併入資料庫。 |
通知使用者可使用資料庫 | 提供資料庫標題、檔名及伺服器位置。 |